1月10日,浙江省公安厅下发文件,表彰在2018年开展创建治安单位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长兴发电公司省级“平安单位”称号。这已经是该公司自2003年至今连续15年获此殊荣,治安维稳工作在当地同行业中列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