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乐电《乐清湾》获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准印批复
本网讯 金蛇迎春佳音传。2月4日,立春之际,乐清发电公司收到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新出函[2013]9号文,同意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省新闻学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乐清发电公司等7家单位创办连续性刊物的申请批复。
按新闻出版物的有关规定,文学内刊审批甚严,只有地区级文联主办的文学杂志才有资格取得准印证号。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由县级单位取得文学内刊号,仅乐电一家。该杂志拥有准印刊号,是乐电企业文化的实力表现,2012年,该公司被评委“温州市文化建设示范点”。
乐清发电公司《乐清湾》成为省级文学刊物。 董联军 摄
《乐清湾》由乐电文联主办,于2008年创刊,现已出刊16期。她是盛开在浙能文化百花园中一朵光彩夺目的奇葩。杂志海纳百川,独具一格,既高朋满座,又小荷尖尖。不光有乐电和浙能系统的广大文学艺术爱好者鲜活的身影,还有社会著名作家和知名文艺家佳作墨宝,姹紫嫣红。每期有大量全国各地名家来稿,到目前来稿多达3万余篇。杂志已发表来自该公司、浙能系统和全国电力系统作家作品800余篇,许多优秀作品被各级文学杂志报刊转摘。
《乐清湾》发行至浙能系统、浙江省各级党政和政府、事业机关、全国电力系统、文联系统等,产生广泛的影响,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赞赏和好评。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徐惟诚阅读了《乐清湾》,亲赐墨宝,以示肯定赞扬。浙江省作协党组副书记郑晓琳认为,这是一扇打开企业文化的美丽之窗,一个企业能拥有这样高水准的文学杂志,在浙江凤毛麟角。俞剑明、黄亚洲、郭占恒、蒋元明、鄢烈山等许多文化名家给《乐清湾》较高评价,认为杂志文化品位较高,翰墨芳香,雅俗共赏,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尤其可贵。对进一步打造精品文化,充分地发挥了文化引导、推动发展的功能,弘扬和传播浙能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对浙江文坛中涌现出这朵能源电力的文艺奇葩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赏。他们认为:作为由一家地方企业承办的纯文学刊物,能通过健康向上,高雅大气的文学艺术形式,来凝聚浙能系统乃至全国电力系统的文学作家,又吸引许多社会各界的文坛艺林名家,发挥文化巨大的社会效应,不可多见。
文学杂志作为现代一种传媒,其影响力不容忽视,她通过文学作品弘扬时代精神。内部刊号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具有完全的合法地位,是国内仅次于CN号的刊号,可面向全国发行。文学杂志是跨地区,跨行业,跨民族的宣传阵地。此番《乐清湾》获省新闻出版局批复,成了浙江省首家企业拥有文学双月刊殊荣,具有合法地位,这对进一步提升《乐清湾》知名度和实力,弘扬和传播浙能文化产生积极深远影响。同时也成为集团集团旗下,继《浙江能源》、《浙江能源报》之后拥有准印证号报刊之一。《乐清湾》由集团公司主管,乐电公司主办,双月刊,148页。
一年之计在于春。立春,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乐清湾》将以崭新姿态和面貌,开始新的征程,追求新的光荣与梦想。相信美丽的《乐清湾》一定会成为浙能人抒发创业情怀,讴歌美丽生活,唱响时代主旋律的芬芳田园,成为浙能系统广大文学爱好者交流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