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电除尘电源改造减排效果显著
6月23日,长兴发电公司顺利完成1、3号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之后的环保检测。测试结果表明,在同等工况下,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降低约70%,由改造前的40-50毫克/标准立方米降低至10-15毫克/标准立方米,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取得预期效果。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烟尘排放必须达到要求浓度标准。排放标准细则对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进行了区分,烟尘排放重点地区为20毫克/标方,非重点地区为30毫克/标方。而湖州地区正处于排放重点地区,为提高除尘效率,相关企业必须对原有的电除尘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本次改造优化后,长电公司机组电除尘器除尘效率明显提高,各项指标优于改造合同要求,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排放重点地区为20毫克/标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