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目前已进入换股期,请问:1、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公司会发布相关的公告吗?还是只会在季报、年报等中间体现?2、如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所换取的股份是否会有限售期?
根据上交所得可交换公司债券实施细则的规定,持有可交换债券的投资者因行使换股权利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或者因持有可交换债券的投资者行使换股权利导致发行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公司会根据上述规定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的做法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关于换股的情况也可以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数据专栏。由于大股东的股份为非限售流通股,所以不存在限售期的问题。